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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新教师主讲资格培训与考评办法(试行)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5-05-20 浏览次数:2450

教发〔2009〕20号

 

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新教师主讲资格培训与考评办法(试行)

 

一、培训与考评宗旨

为提高新教师的教学水平,学校对新进教师实施教学培训和主讲资格考评,新教师通过培训和考评合格后才具有主讲资格,方可安排教学任务。

二、培训与考评对象

培训和考评的对象是我校专任教师岗位聘任的入校不满一年的教师,包括新毕业的博士、硕士,从外单位调入和招聘的没有从事过高等教学的教师。

三、培训组织

教学培训和考评由教师所在学院(部)组织实施,师范专业毕业的培训期为半年,非师范专业的为期一年。

四、培训内容与要求

1.教学指导:每一位新教师必须由学院(部)指派一名教学指导教师,指导新教师熟悉学校教学制度,掌握备课、上课、辅导答疑、批改作业等教学环节的基本技能和基本要求。指导教师应具有多年的教学经验,教学效果好,工作严谨,要求严格,其专业方向与新教师的专业方向相近。

2.助教:新教师第一年不安排课程主讲任务,主要随指导教师做助教工作。选择指导教师主讲的一门课随堂听课、做听课笔记、上习题课或讨论课、课后辅导答疑。助教期间,新教师要对拟主讲课程进行提前备课,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拟主讲课程的一半教案。

3.教研活动:新教师在培训期间要积极参加学院(部)和系(室、部)的教学研究活动,主动观摩公开课、示范课,做好活动笔记。

4.公开课:期中教学检查期间,学院(部)要组织新教师开公开课,并请有教学经验的老教师、院级督导对公开课进行评议,对教学能力给出客观评价,并提出改进建议。

5.总结报告:新教师在培训结束时,应总结自己的学习体会和对教学工作的新认识,形成学习总结报告。指导教师要对报告给出鉴定意见,签字确认后提交学院(部)存档。

五、主讲资格考评

学院(部)成立主讲资格考评小组,对新教师的主讲资格进行考评。考评小组由主管教学领导、系(室、部)主任、老教师代表和院级督导员组成,人数不少于7人。考评工作一般在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前一周进行,考评内容包括培训经历考查、试讲和评议。

培训经历考查:主要针对新教师的听课笔记、教研活动笔记、教案、公开课评价意见、总结报告、指导教师鉴定意见等。

试讲:安排新教师对拟主讲课程的部分内容进行试讲;

试讲评议:主要针对试讲活动和教案情况进行评议。

考评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票数通过者取得主讲资格。考评未通过者,学院(部)安排继续培训半年,重新考评。两次考评未通过的,由学院(部)提出申请,学校予以调整岗位或解聘。

考评结论由考评小组成员签字,存入教师教学档案。考评结论是教师受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之一。

六、附则

新教师在主讲资格培训期间不做教学工作量考核。新教师教学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另文规定。

本办法由教务处、人事处负责解释,自颁布之日起执行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六日

 

 

 

 

主题词:主讲 资格 培训 考评 办法

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务处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09年9月16日印发